2009年12月28日,青岛开发区物业管理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在黄岛宾馆召开。来自协会的21家理事单位和部分物业企业参加了本次会议。区行政执法局、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。

会议总结回顾了物业管理协会三年来的工作;汇报了物业管理协会2009年的财务收支情况;审议通过了物业管理协会章程、选举办法;大会选举出第三届物业管理协会理事会、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和副会长。

大会依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青岛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修订的《章程》,结合实际对《青岛开发区物业协会章程》进行修订,将原《章程》中的“组织”修改为“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、罢免”,并对其中的内容作了大幅度的调整,将会员大会每届三年修改为每届四年,明确会长、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。

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海建在会上要求新一届理事会,要在政府主管部门和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,贯彻落实本行业的法律、法规及相关政策,做好双向服务,积极向政府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,充分发挥政府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开发区物业管理协会,自2003年1月16日成立以来,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很好的发挥了协会在政府、企业和业主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协助政府加强物业管理和行业自律,为广大会员单位和物业行业服务,较好地完成了本届的工作目标和任务。
【局办公室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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